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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 幼师我和书的故事心得体会(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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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 幼师我和书的故事心得体会(模板18篇)
时间:2023-12-17 01:14:02     小编:HT书生

演讲稿是演讲者根据几条原则性的提纲进行演讲,比较灵活,便于临场发挥,真实感强,又具有照读式演讲和背诵式演讲的长处。那么我们写演讲稿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演讲稿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一

众所周知,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幼师我将孩子引向知识世界的桥梁。我曾有幸陪伴孩子们度过了一段有趣又温馨的阅读时光,这段时光不仅让我体会到了书籍的魅力,更让我收获了一些关于教育的心得体会。在与书相伴的日子里,我深深感受到,书中的世界是那样神奇而多彩,能够引起孩子们的兴趣与想象力,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

第二段:探索与表达。

每当我和孩子们一起分享故事时,无论是看图识字还是通过互动对话,他们总能在书中找到乐趣和启发。通过和孩子们一起探索绘本故事的情节、人物、背景等,我发现他们在聆听和观察的过程中,慢慢学会了思考和理解。同时,书籍也成为了孩子们表达情感、展示想象力的良好媒介。

第三段:培养阅读兴趣。

作为幼师,我深知一个有阅读兴趣的孩子将会受益终生。通过阅读,孩子们能够不断开拓视野、提升语言表达能力和培养批判性思维。因此,我以故事时间、阅读角落等方式创造良好的阅读氛围,促使孩子对书籍产生浓厚的兴趣。我还会挑选适合他们年龄和能力水平的书籍,并提供一些有趣的启发性问题,引导他们更深入地思考与交流。

第四段:书中的温情。

在与孩子们一起品味故事时,我发现书籍中蕴藏着无尽的温情。每当读到一个情感真挚、温暖感人的故事时,我常常看到孩子们脸上露出笑容或是以身体语言表达出自己的情感反应。这些温情故事不仅可以让孩子们感受到人性的美好,也能够培养他们的情感认知与同理心。

第五段:启发与成长。

书籍不仅给予孩子们乐趣与温情,更重要的是它们给予孩子们成长与启发的力量。书中的各种人物与情节,都能够借助幼师的引导激发孩子们的想象力和思考能力,从而帮助他们建立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并形成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与书中的人物一同经历各种情感和挑战,孩子们可在书与生活的对照中学会如何解决问题、正确面对困难。

总结:

通过与书的亲密接触,我深深认识到了书籍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性。它们不仅能够开拓孩子的视野,培养他们的阅读兴趣,更能够帮助他们理解情感、导向智慧和塑造价值观。作为幼师,我将继续努力保持对书籍的热情,不断丰富自己的阅读经验和知识,以更好地引领孩子们走向知识的海洋,让他们在书中收获快乐与成长。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二

冬奥作为全民热门话题,已经深入人心。每届冬奥会,都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运动员,他们在严寒的气候条件下,为荣誉和国家荣誉而奋斗。这些运动员的艰苦训练和勇气训练也启发着我,让我更加珍惜生命,用勇气面对挑战,用坚定的信念追逐梦想。

首先,冬奥会巨大的赛事能量激励了我走出自己的舒适区,战胜困难与挑战。在黑龙江省体育馆、南京市奥体中心观看比赛的经历让我重新认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在冬奥开幕式中,我见证了运动员在寒冷季节里为国争光的无尽荣耀,打破了人们对困难的想象。我十分敬佩着运动员们的坚毅和勇气,这些优秀的运动员在比赛场上展现了他们的才华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勇敢拼搏、永不言败的故事,这不仅让我开始放弃对自己的质疑,也让我更加深刻地明白了追求梦想的重要性。

其次,我认为冬奥会的丰硕成果和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和提高科技创新成果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互联网和高科技的普及,冬奥会的直播和社交媒体的互动越来越普遍。观看冬奥会的直播,我可以直观地感受到我国不断发展的体育事业、核心科技和娱乐文化的进步。运动装置技术、智能硬件、防滑草皮、冰壶机器人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等等在冬奥会上应用,让我重新认识到现代科技的重要作用。这些创新的技术和实验也对我十分有启示性,给我信心和动力推动自己在学科上的发展。

其次,中国作为新兴大国在业余冬季运动上的业余培训正在蓬勃发展。上下等级制社会在中国的文化里早已占据最高地位,因此自己的团体语言是获胜的保障。足球、篮球、网球、历史上只有少数精英的运动在中国家庭刚开始变得日益普及。运动的价值在中国大厦中听到的推动名声增强,因此冬季运动需要更好的广告营销。

唯有热爱运动,才能磨炼自己的身体策划出梦想的成为根基。在冬奥会期间,我和我的朋友们组织了一个小型骑车团队。我们每天早上4点起床,到公园里做骑车深留。我们常常在5点左右到达公园,享受着清晨的新鲜空气和细小的清风。我们亦会进行团队训练,增强我们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战斗力,让我们的健身之旅更加精彩、安全和难忘。

最后,通过参加世界最高水平的冬奥会和看待当时的内在世界,以及勇敢面对又一个年度的开始,我们都将激励自己继续持续追求心中的梦想。当我们回首过往,我们也会感受到自己成长的历程,经过的体验让我们更加坚信,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可以在生活中奋斗,进行事业成长。

综上,冬奥让我充分了解到努力,永不言败的渴望。这项活动让我们明白,珍爱自己的生命、勇气面对挑战,这是冬奥会带给我的重要体会和感悟。我会用自己的行动来蕴含这些体会,追求生活中的更高境界和梦想。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三

我和奇奇的故事是我与一只小猫的故事。一开始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小猫对我会有何影响,直到与它相处的日子越来越多,我才发现它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和启示。在和奇奇相处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责任、耐心和友善的重要性,并且体会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的深厚情感。

第一段:遇到奇奇。

我记得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下午,我一个人在院子里散步。突然,我看到一个小小的动物躲在树下,它看起来又脏又疲惫。我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流浪小猫。它体型很小,身上的毛发稀疏,背上有几处伤口。看到这个可怜的小家伙,我心生怜悯之情,于是决定收养它并给它取名为奇奇。

第二段:责任的教育。

奇奇来到我的家后,我意识到我需要承担起照料它的责任。我每天给它喂食,清理它的窝和外出遛猫。这些看似简单的任务,却要我付出许多时间和精力。我逐渐明白了养宠物的责任意味着要付出爱心和关怀,不能只顾自己的欢乐,还需要关注它的健康和安全。

第三段:耐心的培养。

奇奇在初期对我非常害怕,每当我靠近它,它就会四处逃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奇奇逐渐开始信任我。我意识到要获得一个动物的信任需要付出持久的耐心和耐心是培养感情的关键。在我和奇奇的相处中,我学会了慢慢与它建立起了互信的关系,这样我们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

第四段:友善的重要性。

奇奇的到来也让我更加关注周围的生物。我发现一只小鸟受伤了,我决定采取行动。我给小鸟打电话寻求帮助,最终将它送到了野生动物保护中心。通过这段经历,我深深地明白了友善对待动物的重要性。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生命和权益,给予他们关心和帮助。

第五段:动物与人类的情感。

和奇奇的相处经历让我认识到动物与人类之间能够建立深厚的情感纽带。奇奇不会说话,但它会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我的依赖和爱。每当我回家时,它总会在门口迎接我,用温柔的眼神传达出“我很高兴你回来”的信息。我高兴地抱起奇奇,感受到亲密和安慰的情感流动。这种无声的情感交流让我更加明白,动物与人类之间也可以建立一段深刻的友谊。

通过与奇奇的相处,我学到了很多关于责任、耐心和友善的重要性的教训。我的生活不再只是以自我为中心,而是多了一份关怀和爱心。我相信这种体验会在我的成长道路中起到积极的影响,并且我明白与奇奇的故事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四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而知识又是无边的力量。有了知识便充满动力。所以我喜欢读书。

那是在一个夏天,我正不耐烦的写作业,终于只剩下一项了,我心想:“昨天同学们聊个不停的《哈利波特》我终于买到了!反正只剩下一项作业了,看完了再写也不迟呀。”我起身奔向书架,心想:“书应该放在第三排的第二本,对,没错!”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我终于找到了。我做在沙发上如饥似渴的开始读书。

我先粗粗的翻了一遍,没想到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我。我开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谁知我越看越入迷,好像在和哈利波特他们一起战斗和克服困难,我发现书里的打斗,人物都刻画的活灵活现,惟妙惟肖。我也跟着他们一会儿高兴,一会儿悲伤。他们的经历使我牵肠挂肚,整个人都沉浸在故事的内容中,忘了时间,忘了一切。连妈妈到家都没听到。妈妈到我身边轻轻的把书从我手里抽走,和颜悦色地说:“呀!我女儿怎么喜欢看书了!”我说:“妈妈,原来哈利波特那么机智勇敢,怪不得我的同学天天都在谈论他。妈妈以后你要给我买多多的课外书。”妈妈说:“好,好,那你的作业写完了吗?”话音刚落,我的脸突然红得跟苹果似的。我结结巴巴地说:“只剩下一项了!”妈妈说:“读书固然是一件好事情,但为了读书而耽误正事那可就不对了。只要你愿意看书,我就买多多的课外书给你看,但你不要耽误你的学习。”

从此,我便喜欢上了看书,让我在书的海洋中快乐的遨游,书伴随着我,并让我快乐的成长。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五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上了缘。

在我家的相册中,有一张我和书的合影,我趴在书的旁边,脑袋向着书,眼睛好奇地看着书。妈妈告诉我,这是我三个月大的时候拍的,那时我刚刚能抬起头来。我真正看这些书的时候,是在小学三年级,书里面有我喜欢的《夏洛的网》、《绿野仙踪》等故事。

我和书的故事很多,下面是我印象最深的两件事。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拿起一本《故事会》,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正当我看得入迷的'时候,妈妈突然回来了,她非常生气,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书撕了个粉碎。妈妈生气地问我:“回到家第一件事先做什么?!”

“写作业。”我小声地说。

“那你在干什么?!”

“看书。”我说。

妈妈气急败坏地打了我几巴掌,又说:“你只要先写完作业,爱干啥干啥。”我心里很不服气:“哼!不就是看个书吗!”但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去写作业。妈妈后来告诉我:做事要有主次之分,读书要有选择的读。

还有一次,我抱着一本《胡雪岩》进了卫生间,一个半小时都没有出来,妈妈起了疑心,就问我:“儿子,你在卫生间里干什么呢?”我吓得赶快收拾好东西出来了。第二天,我写作业写烦了,就又拿上书去卫生间,为了不让妈妈发现,就把书藏在了上衣里,穿过客厅的时候,妈妈一眼就发现了我藏书的秘密,问我:“你藏在上衣里的是什么东西?”我只好乖乖的把书交了出来,然后再去上厕所。现在,妈妈对我看书的痴迷感到头痛,谁让我这么小就是“四眼”了呢!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六

曾经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于是我和书之间便有了一些与众不同的故事。

我爱买书。为了买到心仪的书籍,我学会了察言观色、见机行事,有时甚至有点“不择手段”。一般买学习类的书,我就积极主动向老爸申报,肯定会有求必应;而买娱乐类的书籍,我就会和老妈开诚布公,几乎是万无一失。如果要老爸掏钱买娱乐类的书,需要软磨硬泡、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决心和勇气。记得五岁的我有一次逛新华书店时,一心要买一本《淘气包马小跳》,可老爸不让,我就趁他一不留神,拿起书就奋不顾身地往收银台出口冲,弄得别人哈哈大笑,老爸因此乖乖掏钱买书。

我爱读书。爸爸说我就是一只废寝忘食、手不释卷的小书虫。我喜欢到网上去淘书,也喜欢到商场去看书,更喜欢到图书馆去借书。只要我喜欢上了一本书,无论是吃饭、漱口的时候,还是洗澡的时候,都会爱不释手。一天晚上,我正津津有味地在明亮的灯光下看一本书时,爸爸却雷打不动地按时提醒我:“准时睡觉去!”我心想:我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呢,怎么办?于是我左右为难,“有了!”我突然急中生智,悄悄把书和手电筒带到床上,等爸爸一离开卧室,我又开始了书海遨游。

我爱惜书。凭着我锲而不舍的努力,我拥有了许许多多的书籍。《四大名著》、《十万个为什么》等等,都是我的最爱。正是它们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把我带到了一个广阔无限的美妙天地。因此我对书情有独钟。我还让老爸给我专门购置了一个蓝色书柜,摆放在客厅里。我将这些书分门别类后,整整齐齐地放进书柜里。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七

人生百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我相信每个人的衣橱里肯定有一件迷彩衣服,它有多种形式和样式,但它的主色调永远是绿色、棕色和黑色。对于我来说,迷彩不仅仅是一件衣服,更是一种态度和生活方式。在我的生命中,迷彩一直陪伴着我,见证着我成长和奋斗的过程,带给我许多美好的回忆和体验。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和我的迷彩故事心得体会”。

第二段:迷彩的起源和发展。

迷彩,最初是用于军事目的的涂装,并在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二战和朝鲜战争期间,迷彩被广泛使用,以掩盖士兵的存在,增强其隐蔽性和保护力。随着时代的演进,迷彩不再仅仅是军事用途而被广泛应用于文化、时尚、艺术和运动领域。迷彩印花作为一种设计元素,以其独特的形态和花色,成为了时尚娱乐圈中的一抹亮色。

我第一次接触迷彩,是在军事栏目电视节目里,看到特种部队“战狼”们戴着夜视仪、携带AK47步枪,身穿迷彩服,在黑夜中展开高强度训练。他们精湛的战术技能和神秘的形象深深吸引了我。从那以后,我开始对迷彩服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迷彩风格,无论是T恤、外套还是手表、背包,我都要选上一件迷彩单品。

不仅如此,我还在大学期间加入了学校的军训队,成为了一名学生士兵。军训期间,我整天穿着迷彩服,感受到了军人的严谨和拼搏精神。虽然我们的身份只是临时的学生士兵,但是我们也深深地体验了作为一名军人的艰辛和荣耀。

此外,我还在生活中将迷彩服融入到自己的健身计划中。每周至少要进行三次的锻炼,在家里或者健身房里,我总是穿着一身迷彩运动装束,感觉好似身在军营中,释放自己的激情和能量。

第四段:迷彩心态与价值观。

对于我来说,迷彩不仅仅是一件衣服,更是一种心态和价值观。迷彩服象征着坚韧、勇敢、拼搏和责任,这些精神无论在哪个领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军事到运动,从文化到时尚,迷彩始终承载着这些精神,成为了许多人努力奋斗的象征。我认为,穿上一件迷彩服,不仅仅是一件时尚,更是一种态度和信仰。

第五段:结语。

作为一名迷彩迷,我坚信迷彩会伴随着我一生,它无论在哪里都会成为我的标志和精神支持。迷彩给我带来了无数美好的经验和回忆,我从中学会了拼搏、坚韧和勇气。我希望,大家也能感受到迷彩背后的文化和精神,发现你身上的迷彩价值,用它来激励自己在生活中点滴成长、创造美好。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八

在我的记忆中最小的时候是爱玩儿那些能转动的玩具——汽车、飞机、小电扇……所谓读书是妈妈读书,我听书!但是几年后我的这种习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约四五岁的时候我认识的字不少了,可以自己读书了。我最喜欢看的是少儿版的《十万个为什么》,每天从幼儿园回到家我的第一件事就是看书!我跑进自己房间从抽屉里抓出昨天看的那本,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展开夹着书签的那页如饥似渴地读着。书中一个个科学道理深深吸引着我,我竟没有发觉自己穿着防寒服在二十六七度的房间里坐了近几个小时。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我是连做梦都想,但也许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九

迷彩是一种军用伪装服装,其设计的初衷是为士兵提供在自然环境中隐蔽的防护。然而,如今迷彩不仅仅是作为军事用途,还演变成了时尚文化的一部分,被许多年轻人所喜爱。我也是其中之一,在我的迷彩故事中,我发现迷彩不仅是一种服装,更是一种态度,一种生活方式。

第二段:我和迷彩的初次接触。

那是我上初中的时候,我第一次穿上了迷彩衣服。那件衣服是我父亲卫队时穿过的作战服,它的绿色和棕色的调配色彩使我很是喜欢。我第一次穿上它去学校,被同学们戏称为“木叶忍者”,虽然很幼稚但却让我很开心。从那时起,我就开始爱上了迷彩,它不仅仅是一种服饰,更是一种自信和勇气的象征。

第三段:我和迷彩的共同成长。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对迷彩的热爱越来越深。我开始研究其历史和设计,希望能知道更多关于它的故事。同时,我的父亲也给我带来了更多的迷彩衣物,它们创造了更多的记忆。我在野外露营时穿上它,让我感觉更亲近自然。在朋友聚会时,穿上迷彩让我更有自信。迷彩就像我成长中的伙伴,它随时随地陪伴着我。

第四段:迷彩的意义。

迷彩不仅是一种服饰,更是一种态度和生活方式。在迷彩中,我感受到了团队合作和分享的精神。每个人都是不可替代的一份子,我们的共同协作才能让事情变得更好。同时,迷彩也教会了我如何保护自己,尤其是在野外活动时,迷彩能帮助我们更好地隐蔽自己。我认为,迷彩之所以受到许多人的喜爱,是因为他不仅仅代表了一种服饰,更代表了一种生活态度和文化。

第五段:结论。

在我的迷彩故事中,我发现迷彩不仅仅是一种服装,更是一种态度和生活方式。它教会了我勇气和自信,也让我体会到了团队合作和分享的精神。我相信,在未来,迷彩将会在更多的时候出现,成为人们喜爱的时尚和文化的代表之一。无论是在街头巷尾还是野外郊游,它都能伴随我们前行,成为我们的伴侣和朋友。我想,我和我的迷彩故事,将会持续下去。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十

我喜欢看书、读书、买书、评书、写书……总之一句话,我和书的故事真是数不胜数。下面介绍几个我印象很深的故事。

记得的有一次,我在同学家里见了一本叫《不曼·罗莱历险记》的一本书,这本书共64页,在同学家里我随便翻了几页,一下子就被这本书迷住了,在同学家里我看,同学出去玩我还在看,同学说咱俩玩走,我说等我看完了也不迟。同学说这么厚的书你到天黑也看不完,我厚着脸皮说:“你借给我,不然我就不走了。”她为难的说这书不是她的。我问她那是谁的,我去借,她告诉我是她一个朋友的,于是我又厚着脸皮去借,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哪位朋友终于借给了我,我兴奋的手舞足蹈。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我看的津津有味,并抱着再看一页,再看一页的态度,一晚上看完了。妈妈早上叫我起床,我太困了,就是不起来,妈妈一问才知道我昨晚1点才睡的。

还有一次,我在希望书社看到一本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的书,我快速的跑回家对爸爸说了,我使出十八般武艺,爸爸终于答应我办一张希望卡,我拉着爸爸的手来到希望书社,办了一张我早已经想要的希望卡,接了那本书,在回家的路上,我如饥似渴得看了起来,那天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睡,心里都是有了希望卡的喜悦。

我喜欢读书,读书是我人生的一大乐趣,让我的生活充满乐趣。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十一

我爱书,常常与书为伴,自然与书有着许多的故事。

我从小便与书有着不解之缘,听妈妈说,在我两岁那年的一天,我趁着妈妈做饭之机,竟从床上跳下来,莫名其妙地从书桌上抓起一本书放在地上,没有任何人的指使,竟兀自兴致颇浓地翻着、看着,并时不时还郑重其事地“晰呀”读着什么,这一切都被从厨房端菜出来的妈妈看见了,她躲在一旁的角落里,竞见我足足看书看了三小时之多,她大吃一惊,要知道我是个什么玩具都要拿来拆的孩子,可对书如此的客气。一页没有撕;要知道我是一个干事没有常性的没有见过字的两岁孩子,却能看那满是“蝌蚪”的书如此之久,真是神了!长大一点,会记事儿了,就整天闹着妈妈到书店这个也要,那个也买的“搜括”;然后在晚上,夹着一本书,爬上妈妈的床,躺在妈妈的怀里,听妈妈讲书中的故事,那《胡桃夹子》、《水晶鞋》的故事,在妈妈的嘴里讲得是那么生动、有趣,就像一曲曲轻柔的“摇篮曲”,使我恬静地进人了童话般的梦乡。

时光飞逝,我已经可以自己独立看书了。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都是书的好处,可以说,书教会了我怎样处事。记得在小学四年级时,我正在读《七侠五义》,书中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的黑脸包公,让我敬佩,而当时我正当着中队长,也决心向包公学习,做个好官。于是,一次次考试作弊抄作业的行为被我揭发了,因此得罪了一些同学,到了五年级改选,我便下台了。一些我的朋友都纷纷为我鸣不平,而我却满不在乎,因为书告诉了我,我做得对。那包公不是也因断乌盆而遭人陷害丢了官吗?果然,事隔几日,经过班主任明察秋毫和在班里对同学的动员,我又当上了大队委,正如包公又当上了开封府尹一样,可这却是书教我做的。

是啊!书在我们成长中起了多么重要的作用!我也因此越发地离不开书了,还将延续……。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十二

“我和你,心连心,同住地球村……”每当我听到这首优美的旋律时,我就会想起你,我的朋友。

与你的相识是在一个书法班里,那天我迟到了,当我走进充满着浑浊空气的教室里,所有的人都抬起头来用惊异的眼光看着我,除了你。无奈之下,我只好走到没有电扇的最后一排,就这样,我就成了你的同桌,可至始至终,你都没有抬过头看我一眼。半晌后,你才微微偏转过头,告诉我说:“老师刚才发钢笔和文稿纸,我帮你放在桌子里了。”我感激地对你说:“谢谢你了!”你脸微微一红,说道:“没什么,都是同桌嘛。”

下课后,我拉着你说要出去吹风,你摆摆手连声说:“不用了,不用了,我在这里坐坐就好。”我有些尴尬,但想到妈妈曾经说过:“在当今社会,你不能一味的等待着别人向你伸出手,你也应该试着向别人伸出手,这样你的路才会越走越宽。”尽管,我不喜欢这样,可最终,我也选择了这样。

没过几天,我就和周围的人混得很熟了。我开始在课堂上看小说,玩手机。一下课,我就飞快地跑出去和大姐姐们聊天,我们高声谈论着小说,交流无聊的娱乐资讯,探讨在校园里的种种趣事。我们放肆地大笑,做着夸张的动作,眉飞凤舞,尽情疯狂。这好像是一场比赛——看谁更热情似火,看谁更活力四射,因为这是个性,现在最流行的个性。这听起来有些荒唐,但是我怕被孤立。虽然我已累了,倦了,但我还是要坚持,坚持着这无聊的表演。即使,我不喜欢这样。

在教室里将近“疯狂”时,你却始终安静地坐在那里,静静地伏在案头,握紧你那支极细的钢笔,一笔一划,认真极了。

教室里早已乱作一团,你却始终如荷花一般独自绽放,无声无息,恬静安详,也许“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就是形容你这样的女子吧。我说我不羡慕你,因为你没有朋友,也没有人理你。

缠绵的爱情故事,阴郁的笔触,时下最流行的小说套路。但我看得倦时,我就和你聊天,你一般都不会回答。但,没关系,我需要的仅仅只是一个倾听者,仅此而已。然而那一刹那,我愣住了。

我看你坐在那里,神情专注,一笔一划地着什么。这是我第一次仔细地端详你,不算白的皮肤却很干净,不算大的眼睛,睫毛微微地闪动着,嘴唇显得有些苍白,微微地抿着,脸上却是微笑的表情,如深邃的湖水般,宁静而恬馨。

仔细端详了一会儿之后,我竟然发现自己隐隐地羡慕你了,羡慕你身上美的东西,羡慕你拥有我和很多人都丢失了的东西。我突然觉得自己一直追求的“个性”竟是一文不值。

似是察觉到我呆呆地看着你的样子,你笑了。可是,你却没说什么,低下头,继续着你的专注。

我懂了,有些东西我们可以厌恶和放弃,但却永远不能抗拒和鄙视它的美。例如氧气,我们永远都不能拒绝它。

我对你说:“谢谢你!”

你诧异地看着我,许久许久,然后微微地笑了。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十三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扇窗户,为我开启那通向未来的道路;一本你喜欢的书就像一艘油轮,带我畅游知识的海洋;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个宝库,等我去打开那知识的来源。我记得曾经有人对我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跟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我以前一点也不喜欢看书,但是妈妈只要一有空就去新华书店帮我买书,我家的书堆积如山,有《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水莲花》等等。有一天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叫《一百个孩子一百个梦》,刚买来的时候我一直放在书柜动也没动过,妈妈看见了便硬逼我看。一看我竟然看入迷了。走路的时候看,写作业的时候也偷偷地看,甚至连上厕所你也能看到我捧着看。

妈妈一般都很早让我睡觉,一吃完饭,洗完澡就上床,我连一点看书的时间都没有。我知道妈妈的套路,所以早就在被窝里藏了手电筒。有一次妈妈关上灯就走了。“秘密行动”开始,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安全了,我马上蒙上被子,开启手电筒“哈哈”地看着。“咣当”一声响,让我这个“小偷”忐忑不安。胆战心惊,我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直冒冷汗,过了好长时间都没有动静。哦,原来是妈妈在洗手间洗衣服呀!我又继续看,“咔嚓”一声响。惨了这回真被妈妈给发现了,她把我拉下床痛打了一顿并唠叨说:“别整个晚上像个小幽灵似的。”妈妈其实打得一点也不痛,只是警告我罢了。

但是从那以后我还是“贼心不改”,而且对书的喜爱更加深厚了。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十四

记得上三年级的时候,一些同学都有一本属于自己的图画书,我可羡慕他们了。

以后一回到家里面,我就会拿起成语故事这本书每当读到一个故事时,我都会有不同的感觉和收获,有的会读三四遍,每读一遍我都会发现新知识。

四年级:陈彦希。

记得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我认为书是我们最值得信任的人。

过了几天,我实在忍不住向爸爸提了一个要求:带我去图书馆买书!后来爸爸真的带我去了书店,在书架上琳琅满目的各种书籍,叫我目不暇接左挑右选,最后买了一本《成语故事》。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你的呢?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十五

那一年,刚夏至。

他迟疑着是否要告诉她,想想还是算了,就这么暗恋着吧。

但她不知道,他已经暗恋她好几年了,尽管现在才初二。

她是班上的尖子,他的成绩也不赖,或许挺般配。

那一天,天气晴朗,他以好朋友的名义请她看了第一场电影,她平静,他心里却有小鹿乱撞。

他又伤感,因为电影散场,他怕和她也会像这样散去,他总是这样担心着,可不曾拥有,何怕失去。

他挖空心思地为她唱了首歌,《小情歌》,她无感,他伤感,只有他被歌曲的情节带去。

或许这是没表白的下场,她有了男朋友,她闺密告诉他的,他听后没反应,异常镇定,只是到了晚上,酒瓶代替了可乐,他难过,是真的难过。

他在班里变得不爱说话,因为他有了另一个世界,就是文字的世界。成绩也一落千丈,但他无所谓,因为她对他无所谓。

时间转瞬即逝,暗恋她的第五年,中考,她市重点,他中专。

毕业礼上,他喝醉了,她也醉了,但还是没有捅破那层纸,作为中专生他没勇气。

她估计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爱吧,那么卑微,那么真实。

最终还是错过了。

他后来换了一个网名,叫做歌颂者。

“我想我很适合,当一个歌颂者。”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十六

书,是我最喜欢的物品之一,因为读书不仅能获得知识,还能提高写作能力。那么,我和书之间又有些什么故事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我和书之间发生的故事吧!

在我四五岁的时候,我经常听妈妈讲故事,但我不仅是在听故事,还会纠正我妈妈读不标准的字,只要妈妈又一个字没有读标准,我就会严厉地说:“错!”,然后像老师一样教妈妈那个字该怎样读。我的做法使我的姨妈来我家做客时候都不敢给我将故事了,因为我姨妈给我讲故事的时候,刚说完一个字我就说:“错!”

刚上小学的时候,我第一次接触课外书,而那时忧郁我认识的字并不多,所以看的大都是注音的书。那时候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绿野仙踪》和《爱的教育》。一拿起这两本书,我就会看的如痴如醉。那个时候,我也会看一些中外寓言、童话,正因为多看了这类书,才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而现在,我已经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了,开始看一些科普类、儿童文学类的书籍。只要我拿起这类书看,我就会忘了吃饭忘了睡觉。

这就是,你呢?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十七

前段时间,我买了一本《谁是大笨蛋》的书,这里写了许多生动活泼、妙趣横生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刻舟求剑》。

故事是一个非常呆板的人,佩戴着宝剑乘船过江。不小心,他的宝剑突然从剑鞘中滑落出来,掉入水中。他连忙在船上划了个记号,船靠岸后,呀就迫不及待地从记号处跳进江中找剑。找了很久也没有找着,我觉得他真是一个大笨蛋。

这个人做事非常呆板,不动脑筋。剑是中途掉进水里的,而他到了对岸才找剑。船是会动的,由于地点变了,所以他永远也找不到他自己的宝剑。我们要从这个故事中汲取教训,善于分析问题,不要过于认死理。做一个哀动脑筋、聪明的孩子。

《谁是大笨蛋》这本书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它教给我很多知识,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以后我要认真阅读,增加自己的见闻。

我和书的故事演讲稿篇十八

初恋是甜蜜的,同时初恋又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有过初恋,虽然初恋的对象最终成为配偶的情况并不普遍,但这会成为一段最美好的回忆,藏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最深处,无法忘怀。

美丽版那时候,我暗恋着一个出色的女孩,她有着一头长长的披发,一双纯清的眼睛,更主要的是她总是有着阳光般的微笑,我喜欢坐在梯形教室的一端静静地看她的侧影。

我想我总是于不知不觉中说起了她,寝室里的男孩们都知道我对她有那么一点点意思。

但那时我很害羞,我不敢像其它男孩一样有爱就追。室友们不断地给我制造与她单独接触的机会,可我一见她就心跳得厉害。我总是这样,只要对心仪的女孩心中有爱的成份,就很难自自然然地交往。而她似乎对我的木讷并不介意,只是笑。

同桌仍是含笑,默默地把一本校刊递给我。我满怀疑惑地打开扉页,我顿时傻了,我那些情深意切的小散文,竟被编发在校刊上,并被加注了两个文题:把手伸给我,好吗?更糟糕的是那个小标题:献给一个叫琼子的女孩。琼子是她啊!

我想我是给震晕了,我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惶恐,迷惑,难堪各种心态兼而有之。我想不出是谁跟我开如此的玩笑。我看了琼一眼,她正一眨不眨地看我,我的脸刹地一下全红了。我连忙低下头,害怕与她相视。

教室里很静,恍恍惚惚间我感到有人正站在我的身后,然后,有一双美丽的手伸到了我的面前。我慢慢地抬起头,我看见了那双澄清的眼睛,有着鼓励,有着柔情,至今都记着那次相握,颤颤的,轻轻的,有甜美的感觉于心。

许多年后,校友相聚,我问起当年的那次恶作剧,校友都说不是自己,正在我们猜想的时候,依在我身边的琼轻轻地笑开了,说:怎么没想到是我!

看我发傻,琼无可奈何地摇头:谁让我爱上了你这么一个傻瓜。你也够傻的了,情已发展到那个地步了,却仍不敢表白,只得自己行动了。不然,我们早已错过了。

我就那么傻傻地看她,握她的手,有感激还有许多年前初次的美丽。(罗以辉)完成版“初恋是一种痛苦,初恋又是一种幸福”,不知从哪儿看来的句子,我至今仍体会深刻。

我的初恋是在大学时代,她是我的同班。由于专业的缘故,全班只有4个女生,她是最漂亮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爱上她了。也许是到了大三,我们开始小班上课。那天,我坐在她的后边,她的钢笔掉在地上了,我和她都弯下身去,我们的手碰到了一起,目光对视的一瞬间,我们像触电似地缩回了手。从那以后,我们很少说话。以后每当老师在课堂上讲了一个笑话,全班大笑的时候,我们的目光就碰到了一起,虽然我们相距很远,但我们好像很有默契。

时光一下子过去了一年多,转眼到了毕业的时候,我们之间依然是那样的关系,不说话,但又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寻找对方。

事情的变化是从一次全班合照开始的,当照片出来后,同学们发现了这个秘密。原来,在这张照片上,我俩分站在最后一排的两侧,相距最远,但我们却彼此相望着。我没承认我的秘密,矢口否认,同样她也否认了。的确我们谁也没有表白什么。就这样,毕业后她分去了外地,我留在了南宁,虽然很近,我们没有联系。后来,听同学说她结婚了,我们还是没有联系。

大约过了三四年后,我去她的单位出差。临行前,我心里十分激动,一夜未眠。很快我在她的单位见到了她。她比以前白了,胖了,更漂亮了。我们相视无话,大约过了两分钟,倒是她先打破了沉默,“我们走走吧。”

“你没什么变化。”她说。

“你也是,”本来是想说她漂亮了,话到嘴边,又回去了……“听说你结婚了?”我说。

“是啊。”她回答。

“你有没有看出当时我想追你?”我终于问了多年前我一直想问的问题,“你说呢?”她笑了,我也笑了……“再见了。”我们的手握在了一起,但似乎晚了些……此事虽已过去多年,如今我也有了自己的恋人,但每每想起这段“初恋”,心情仍然不能平静。

我想说“初恋是纯洁的,又是痛苦的”,人人都会有,但多数不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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