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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民法 司法考试民法重点知识篇一
条件
(1)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
(2)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
(3)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4)转让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交付给受让人。
(5)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被盗、被抢的财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适用范围动产、不动产、其他物权都可以善意取得。
效力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刺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