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____市有关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合同,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维修保养范围:________________
综合服务楼消防维保范围包括____________,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万平方米。
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相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
3.防、排烟消防联动系统。
4.防火卷帘门消防联动系统和电梯迫降系统。
三、检修标准:依照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
四、维修保养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日内,双方可协调延长合同。
五、维修保养方案:
七、甲方责任: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消防常识。
1.甲方为乙方的维修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专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测试及检测的全过程。
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和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5.甲方指派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应急处理,并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处置。
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叁日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上述建筑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维保系统正常使用。
3.乙方每____季度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____次)每次测试____%。,水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每____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____次)每次测试____%。
4.每次测试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测试维修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测试后,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此报告书一式两份,经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设备维修保养结束后,由乙方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后存档。
6.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火情,立即处理火情的同时____分钟内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在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向甲方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意见,如遇紧急情况时,维护方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对故障零部件易损易坏的,确需更换的,向甲方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予以证明。
9.配合检测公司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消防检测。
10.提供消防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习以及消防联动试验。
九、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元)。
2. 合同后签订后按季度进行付款,在第一个维修保养季度开始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_元整),在第____个维修保养季度结束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_元整)。
4.以上合同价款不含探测器清洗及设备更换费用,如发生按附件三中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违约责任:
1.当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有关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合同,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综合服务楼消防维保范围包括地下三层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
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相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3、防、排烟消防联动系统;4、防火卷帘门消防联动系统和电梯迫降系统;5、消防通信和消防广播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
自201 年4月22日起至20 年4月21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可协调延长合同。
详见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消防常识。
1.甲方为乙方的维修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专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测试及检测的全过程。
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和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5.甲方指派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应急处理,并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处置。
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叁日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1.乙方负责上述建筑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维保系统正常使用。
3.乙方每季度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四次)每次测试25%。,水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两次)每次测试50%。
4.每次测试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测试维修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测试后,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此报告书一式两份,经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设备维修保养结束后,由乙方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后存档。
6.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火情,立即处理火情的同时30分钟内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向甲方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意见,如遇紧急情况时,维护方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对故障零部件易损易坏的,确需更换的,向甲方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予以证明。
9.配合检测公司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消防检测。
10.提供消防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习以及消防联动试验。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
2.合同后签订后按季度进行付款,在第一个维修保养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元整),在第二、三、四个维修保养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 )。
4.以上合同价款不含探测器清洗及设备更换费用,如发生按附件三中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1.当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篇三
乙方:
为保障消防系统能正常发挥其作用,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1996年第30号令颁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单位现有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乙方按甲 方现有的自动消防设备项目进行维护保养。
二. 甲方已设置下列的自动消防系统项目(打“√”)是乙方的维护保养
范围,设备清单详见《消防设施一览表》。
( )①. 火灾自动报警;
( )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④. 气体灭火系统;
( )⑤. 有管网干粉灭火系统;
( )⑥. 泡沫灭火系统;
( )⑦. 防排烟系统;
( )⑧. 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系统;
( )⑨. 防火卷帘、电气控制关闭的防火门、防火窗;
( )⑩. 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重要建筑内的消防电话系统、事故广播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三. 维护保养方式: 乙方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检测时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落实并根据检测情况填写报告(格式见附件),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于每年 月和 月分别集中送中山市消防局备案存查。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在 个小时内查处维修。
四.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检查工作,有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管理自动消防系 统,每两周进行一次自测,并做记录供乙方参考;甲方在工程改(扩)建和设备维修过程中影响消防设施的,应先通知乙方,由双方根据情况做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2、乙方要确定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对合同范 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负维护保养责任。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负责对消防设备进行认真的测试、检验,所有消防设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全面的检测、维护,不得偷工减料、马虎应付了事。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不合格者更换。
五.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要商议续约事宜,甲方有权另选择中山市有相应维修保养资格的消防工程队伍承担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责任。在未签订新的维护保养合同前,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双方仍受本合同约束。
六. 维护保养费用支付: 根据市物价局中价费(1997)第10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维护保养费是 (注:对于是乙方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未满一年、已投入使用的消防系统,第一年内属乙方免费维护保养,甲方不用支付维护保养费);因维护更换消防设备所需的费用另按合理价格计算、支付。双方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后一星期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维护保养费为 元,付款方式以季度结算。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除须支付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费外,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每年维修保养费的 %的滞纳金;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响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对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 乙方不按期对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应按每 年维护保养费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导致自动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而发生故障,对因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 甲方或乙方如中止合同,应偿付对方当年维护保养的 %的毁约金; 正式中止合同前10天内,甲方另选维修保养单位并签订新的维修保养合同。
八. 不可抗力: 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损坏,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自动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双方主管部门或中山市消防局调解;调解不成,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和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中山市消防局一份。
甲 方:(签章) 代 表:
乙 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篇四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汉阴县金凤缘建材批发城
工程地点: 安康市汉阴县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及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
1、承包方应在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三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承包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签认后执行。
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日内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三日内予以签认、答复;发包方代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5日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1、该工程每平方米按 元以施工的总面积计算。
工程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
2、工程量的确认
(1) 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核实已完工程量,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在承包方确认的工程量,发包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可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3)承包方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项目负责人,负责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4)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 工程款的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工程总价的95%;其余5%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两年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两套消防工程施工图(合同图纸)及电子版图纸一套,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随工程进度情况将施工资料同步报验,资料随时分发监理、发包方。
发包方责任
1、按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3、协调与有关单位的关系及施工作业顺序,保证承包方正常施工; 发包方应要求与消防验收有关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审核意见书进行施工,以确保消防验收工作按时完成。
4、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工程量结果确认。七个工作日内日起,开始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方应按协议支付承包方利息。
承包方责任
2、保证消防工程的设备,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3、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
4、本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必须无条件返工和修理;
5、保证本消防工程文明施工,达到有关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9、安全施工,人员伤亡事故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不履行上述各项责任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发包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天内,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书,保修期为一年。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